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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READ POINT]師生戀:愛戀、暗戀、迷戀,傻傻分不清楚
文/跳跳Tone(現更名為Rose Liu)

原文網址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media/set/?set=a.10150184593542492.328552.128847737491&type=3#!/photo.php?fbid=10150424210782492&set=a.10150184593542492.328552.128847737491&type=3&theater

愛情有很多種,戀愛、單戀、暗戀、失戀、姐弟戀、老少配 …還有最近教育部吵的沸沸揚揚、台中副市長蕭家淇傷透腦筋的師生戀。從古至今,師生戀的例子還真不少,魯迅和許廣平、黃磊與孫莉、話劇界的金士傑和涂谷苹、立委邱毅…不勝枚舉阿,師生戀不只發生在校園,也曾發生在習武之地,最著名的當然是李小龍和琳達,把楊過和小龍女算進去也可以,還有瓊瑤的小說窗外、日劇魔女的條件、電影海角七號…仔細想想,師生戀似乎挺多的。 


多數人對愛情總是憧憬的,學生時代,除了朝夕相處的同學,還有學識淵博的老師,老師熱心的教導和關心,常是學生崇拜的對象,或許你也曾經有過,覺得OO老師很帥、暗戀XX美女老師,然後幻想長大和老師結婚、生幾個小孩、老了要住哪,想了這麼多,你可能沒想過,暗戀老師也是種師生戀,只是沒有結果而已,而且長大後回想起來,才發現那只是自己的青春幼稚、崇拜的迷戀而已,根本不是愛情,但是我們都很創意的幻想、很認真的暗戀、很用力的單戀,好像一定要這樣,才算是當過學生,可是這樣講起來,調查你有沒有師生戀的經驗,應該很少有人會說沒有吧,至少我一定第一個說有,然後趕快跪下跟上帝懺悔自己也指著電視批評師生戀的人。

師生戀會被視為禁忌,或許是因為學生年紀小,在價值觀和對愛的認知不夠成熟,無法分辨這是愛情還是崇拜,所以一直被反對,雖然現在大學有些教授和學生年齡相近,可是即使雙方都是成年人、兩情相悅,最好還是畢業後再發展,就像暢銷作家苦苓,如果一方未成年,也應該等對方成年在發展,畢竟真愛是值得等待的。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師生中存在利害關係,可是師生戀往往被指責的總是老師,其實有些案例中,老師反而是受害者,聯合報10月份報導,有些被起訴性騷擾的老師,深入調查後發現,是未能好好分手被學生檢舉。也有些案件,是老師以分數威脅學生。面對教育部大動作的明令禁止,雖然規條能避免一些越軌行為,但畢竟效果有限,愛情不是你規定不能喜歡誰,就不會動心的,與其想一堆規條和刑罰,不如加強學生的戀愛學分、分辨愛情的能力、師生互動的界限,或許比規條更有效、更有教育意義,畢竟學生畢業後,進入職場,崇拜的對象由老師轉換為主管或同事,雖然沒有師生戀的輿論壓力,但愛情問題卻一個也沒有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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